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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分类的存档

《中国哲学史》读书笔记44

2011年8月17日 没有评论

冯友兰先生认为,“墨子之学说,盖就平民之观点,以主张周制之反面者也。”“墨子反贵族而因及贵族所依之周制。故其学说,多系主张周制之反面,盖对于周制之反动也。因儒家以法周相号召,故墨子自以其学说为法夏以抵制之。盖当时传说中之禹,本有节俭勤苦之名,观《论语》可知;故墨子乐以此相号召也。”“盖司马迁作《史记》时,思想家已成为儒家之天下。故孔子跻于世家,而墨子不得一列传。直至清末以后,研究墨学之兴趣,始渐兴起;关于墨子的考证,亦始渐加多。”《史记》原名《太史公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历史著作(皇帝的传记称为纪,其他人的传记称传),记录了从黄帝到汉武帝约三千多年的历史。其中主要分为《本纪》、《表》、《书》、《世家》和《列传》五个主题。《本纪》是历代帝王的事迹;《表》以表格的方式排列整理历史动态;《书》记录历代典章法制;《世家》包括各诸侯和有影响的家系,其中包括吴太伯、勾践、孔子和西汉的一些开国功臣,如萧何,曹参,张良;《列传》则是各时期的著名人物,孟尝君,孟子,荀子即在此列。史记卷四十七是《孔子世家》,卷七十四为《孟子荀卿列传》,在此列传中,才出现了墨子的记录,还是在该卷结尾的寥寥数字一笔带过:“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在秉承“春秋笔法”的司马迁看来,墨子根本无法与儒家孔圣相提并论。那墨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据冯先生所说,墨子在孔子之后已是定论。《孟子·滕文公》有云:“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于杨,即归墨。”杨朱是老庄道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从此可见,和道家思想一起,墨子及其学说在战国时期是颇为流行的。关于墨翟的名字,主要有三种说法。第一种是姓墨名翟;第二种是姓翟,名乌。因其学术派系名称为“墨”,故合称为“墨翟”;第三种是钱穆先生提出的,“墨”在古代是一种刑罚的名称,认为古人犯轻刑,则罚作奴隶苦工,故名墨为刑徒,实为奴役,而墨家生活菲薄,其道以自苦为极。墨子和弟子们都“手足胼胝,面目黎黑,役身给使,不敢问欲”,人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这样,就被称为墨了。而其人确实姓翟,于是和第二种一样,合称为“墨翟”。第二种和第三种的支持者,认为古代没有“墨”姓,只有“翟”姓,所以认为第一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关于墨子是宋国人,鲁国人,还是楚国人,都有相关的文献资料予以支持。而印度学者胡怀琛提出史料中记载的墨翟外型酷似印度人或阿拉伯人,而且其兼爱非攻的主张与婆罗门相似,所以胡怀琛认为墨子可能是来自印度的婆罗门。根据现在的推测结果,墨子生卒时间范围约在公元前479-381年之间。同期的印度,正处于十六雄国时代的末期,难陀王朝是最强的霸主,其后,印度就遭到了亚历山大大帝的入侵,直到后来的孔雀王朝崛起。群雄并起的时代,印度出现了各种思潮(沙门思潮),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佛教和耆那教,这些新思潮都是反对婆罗门特权的。如果墨子及其先辈是印度过来的婆罗门,那么会受到婆罗门特权思想的影响,较大可能偏向于有助贵族统治的儒家,这于墨家思想的平民化是想违背的。所以,我不认同墨子是印度婆罗门的观点。

《中国哲学史》读书笔记43

2011年8月16日 没有评论

《汉书.董仲舒传》有云:对既毕,天子以仲舒为江都相,事易王。易王,帝兄,素骄,好勇。仲舒以礼谊匡正,王敬重焉。久之,王问仲舒月:“粤王勾践与大夫泄庸、种、蠡谋伐吴,遂灭之。孔子称殷有三仁,寡人亦以为粤有三仁。桓公决疑于管仲,寡人决疑于君。”仲舒对曰:“臣愚不足以奉大对。闻昔者鲁君问柳下惠:‘吾欲伐齐,何如?’柳下惠曰:‘不可。’归而有忧色,曰:‘吾闻伐国不问仁人,此言何为至于我哉!’徒见问耳,且犹羞之,况设诈以伐吴乎?由此言之,粤本无一仁。夫仁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是以仲尼之门,五尺之童羞称五伯,为其先诈力而后仁谊也。苟为诈而已,故不足称于大君子之门也。五伯比于他诸侯为贤,其比三王,犹武夫之与美玉也。”王曰:“善。”这里的五伯应该指的是春秋五霸。董仲舒先生此番言论,颇有以做事的初衷为重,而结果为轻的思想。放之以结果为导向的今日社会,此等观点显然是不合时宜的。为什么当时的儒家会有这种想法呢?我认为愿原因之一是儒家在春秋战国时期发展的时代背景。当时诸侯们尔虞我诈,互相倾轧,大国拼命抢地盘,小国努力在夹缝中求生存。儒家主张的仁爱政治,即使某位君主笃信于此,实施和推行也是需要很长时间的。眼前的问题更多的是如果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利益或生存空间,这会迫使诸侯们不得不暂时放下“仁爱”而去用“诈”谋利,也就是说儒家的思想被动受到了时代环境的压制。为了竭力推行自己的主张,儒教信徒们必须宣传以“初衷”为导向,希望诸侯们能为长远打算;否则,当他们也被眼前问题所“蒙蔽”,转而以结果为导向,帮助诸侯们勾心斗角,那么他们自己将亲手葬送自己的学说。实际上在今日看来,无论以初衷或结果为导向,都是各有利弊的,关键不在于孰优孰劣,而是如何根据形势灵活运用。

冯先生说道,“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即“正其谊”“明其道”也;至于道之果行与否,则结果也,“利”也,“功”也,不必“谋”。虽然以今日之眼光,此观点略显迂腐,但是从中亦然可看出儒家知识分子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事情必须要有人去做,但是世事无常,谁也无法预料。不管怎样,当时敢于挺身出来的勇气是可嘉的。《论语.子罕》有云:“子罕言利。”《论语.里仁》有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我认为义和利,好比是油和水。油和水因为不相溶而分层隔离,油有油的用处,水有水的作用,能说哪个更好吗?如果要取油或水,就得想办法先把另一种萃取出来(“子罕言利”)。是否两者可以兼得,用力搅拌做成油水混合物即可,这毕竟是暂时的。终究一天它们还是会再次分层的。即,如果既要“义”有要“利”,也只能是搅浑局面,然后乱中谋取一勺,名利双收,风光无限。可是时间一长,勺中的混合物自然分开,也就成了毁誉参半的人物了。

《中国哲学史》读书笔记42

2011年8月16日 没有评论

《论语.微子》中有段著名的子路见荷蓧丈人。蓧,音掉,古时一种竹编的农具。原文如下: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隐者也。”使子路反见之。至则行矣。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四书集注》中的部分解释为,“五谷不分,犹言不辨菽麦尔(菽,音叔。豆的总称;菽水,泛指粗茶淡饭,用以指对父母的奉养),责其不事农业而从师远游也。植,立之也;芸,去草也。子路知其隐者,敬之也。孔子使子路反见之,盖欲告之以君臣之义。而丈人意子路必将复来,故先去之以灭其迹,亦接舆之意也(接舆,楚国人,姓陆名通,字接舆。昭王时政令无常,乃被发佯狂不仕,时人谓‘楚狂’也)。子路述夫子之意如此。盖丈人之接子路甚倨,而子路益恭,丈人因见其儿子焉,则于长幼之节,固知其不可废矣。故因其所明以晓之。伦,序也。人之大伦有五: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是也。仕所以行君臣之义,故虽知道之不行而不可废。然谓之义,则事之可否,身之去就,亦自有不可苟者。是以虽不洁身以乱伦,亦非忘义以殉禄也。范氏曰:‘隐者为高,故往而不返;仕者为通,故溺而不止。不与鸟兽同群,则决性命之情以饕富贵。此二者皆惑也。是以依乎中庸者为难。唯圣人不废君臣之义,而必以其正,所以或出或处而终不离于道也’。”

子路性格极其刚猛,遇到有人批评自己的老师,不仅没有动手打人,还能“拱而立”,这中间甚为有趣。孔子思想存在着不重视甚至是轻视农业生产的地方,这些在平时的授课中必然会影响到周围学生。可以据此设想,在当时孔门弟子的心中,农业生产者的社会地位是较为低下的。子路寻找老师的时候,恰好看到路边的老农,想必语气不会太客气。没想到的是这位老农竟然语出惊人,而且很明显可以看出他不仅对子路无礼的言行有些生气,而且他是子路的老师孔子是有一定了解的。子路意识到自己遇到一位隐士了,如果要和对方强辩,凭借自己当时的水平不一定能说服对方;如果走,那么传出去(不知道子路身边是否还有其他的同学),可能会让师门蒙羞;那么较好的方法是,留下来听听老者还有些什么话说,看看老者是什么来头,摸清其底细,然后一并回去转达给的老师。虽然现在“打不赢”,至少可以为老师“刺探或收集”一些有用的情报吧。于是,子路(至少是)外表恭恭敬敬地站在一旁。老农可能准备好和子路吵一架,或者是辩论一番,在批评完老师后就采用更为挑衅的方式:自顾自的除草去了。子路的表现反而让老农显得有些吃惊,甚至是缺乏准备。自己在田间劳作,旁边几个儒生恭敬站在一旁,别人看了还不知道是什么回事;而且让别人总是盯着自己的那种感觉也不好受,怎么办呢?天色不早,索性请他们去家里吃个便饭和留宿一晚。老农想必为好客之人,“杀鸡为黍”地款待子路们。后来主宾把盏交被,相谈甚欢。子路可能知道了更多关于老农的事情。第二天告辞后,子路追上了孔子并告知昨天发生的事情。当时的情形有可能是,孔子沉思片刻,然后问:“老者的两个儿子是否和你打了招呼?”子路说是,然后孔子说:“他们还没有忘记长幼之序。也就是说他们有可能知道其他的人之大伦的。只知长幼,而不出仕以成君臣大义,这也是不对的。人如果不隐居山林与鸟兽为伍,就必须得接受在群居社会生存的现实。虽然总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是并不能因为困难就放弃对社会的希望。放弃容易,入仕困难。困难的事情往往是相对正确的选择。这就是我们能驳倒他的理由。”子路面有喜色,“老师,还是您眼界高。我昨天一句反驳的话都没有想出来。”孔子说:“你昨天一句反驳都没有说?”然后沉吟片刻说:“我能想到这点,他必能想到这点。你已经知道他的住处,他的遁世隐居生活不会像往常一样了。这位老者现在很可能已经离开原来的住处,另找清静之处了。”写到这里,我在想,荷蓧丈人既然决定过着隐居的日子,何必开始时为子路一时言语冒犯做口舌之争呢?估计年轻时也是入仕之人,后来受到打击或者挫折才归隐于山林的。

《中国哲学史》读书笔记41

2011年8月10日 没有评论

在网上没有找到夷逸,朱张和少连的资料。《四书集注》有相关的解释,“夷逸,朱张,不见经传。少连,东夷人。”有云“少连事不可考。然《记》(礼记)称其‘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孟子曰:“孔子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所谓无可无不可也。谢氏曰:“七人隐遁不污则同,其立心造行则异。伯夷、叔齐,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友,盖已遁世离群矣。下圣人一等,此其最高与!柳下惠,少连,虽降志而不枉己,虽辱身而不求合,其心有不屑也,故言能中伦,行能中虑。虞仲、夷逸,隐居放言,则言不合先王之法者多矣。然清而不污也,权而适宜也,与方外之士害义伤教而乱大伦者殊科。是以均谓之逸民。”尹氏曰:“七人各守其一节,而孔子则无可无不可,此所以常适其可,而异于逸民也。”

按孔子的说法,可将隐士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伯夷叔齐型的,为了坚守自己的理想和抱负,绝对不做任何与之相违背的事情。开头即提到伯夷叔齐,可见孔子是最认可他们的。可以称为理想派;第二种是柳下惠类型(少连资料较少,此处不将其列为类名)。这类人认为凡事没有绝对,为了达成或大完成自己的大部分理想,是可以在一些方面做出让步或牺牲的,即所谓降志辱身。我的观点是,如果进行调整自己的期望值使之符合当时期的客观情况,是较为务实的一种做法。可以称为务实派。相比上面的理想派,我觉得务实派所面临的挑战要更艰巨,所承受的压力要更大。号称晚清第一人的李鸿章即是此派典型人物;第三种,仲雍类型(同上,夷逸实例太少,不列入类名),虽归隐田园山水,但关心国事,亦不乏针砭时政。要他们不说话,他们不愿意;要他们出去入仕,他们也不愿意。这类隐者是以一种悲观消极的心理来逃避业已破灭的理想抱负(早期)。当然,他们或许有可能在某时期主动或者被动出来做官(比如竹林七贤),但是相比前两者,此类人物鲜有大的抱负和作为。所以,我将此类称为浪漫派。理想,务实,浪漫,犹如人类之爱情:用开始即坚信某种爱情观点的人,往往得不到想要的爱情甚至经常会受到伤害;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自己的目标和心态,较大会得到爱情。但是这种爱情与情愫初开之时相比,必大相径庭;很早便失去对爱情的信心,变得玩世不恭,到处都有女人,但是没有真爱。这个比喻虽然有些牵强和诸贤的不恭,但是大致情况确也如此。这三种类型在不同情况下各有各的优缺点,并不是说务实派好,而理想派和浪漫派不好,它们是可以互相转变的。孔子的“无可无不可”,我认为可能就是这个意思。冯先生说,“孔子不注重行为之结果,其一生行事,亦是如此。人之性情之真的流露,只须其合礼,即是至好。至其发于行为,果得有利的结果与否,不必问也。事实上凡人性情之真的及合礼的流露之发于行为者,对于社会多有利,或至少亦无害。”礼,没有也不可能有清晰明确的定义,时时变也,若合此刻之礼,而此刻一过,状况改变,那么还能说合现在之礼吗?这就是刻舟求剑,终不可得,与己有何益?我认为,不要迂腐或恪守某种套路,而是要顺应环境善于调整,即“权”。这或许可被称为是“被动的进化”吧。

《中国哲学史》读书笔记40

2011年8月9日 没有评论

关于虞仲,《史记.周本纪》和《史记.吴太伯世家》所指之人有所不同。在《史记.周本纪》中,记载“古公,有长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历,季历娶太任,皆贤妇人,生昌,有圣瑞。古公月:‘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长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荆蛮,以让季历。”在《史记.吴太伯世家》中,“吴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犇(通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比避季历。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太伯之犇荆蛮,自号局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太伯卒,无子,弟仲雍立,是为吴仲雍。仲雍卒,子季简立。季简卒,子叔达立。叔达卒,子周章立。是时周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后,得周章。周章已君吴,因而封之。乃封周章弟虞仲于周之北故夏虚,是为虞仲,列为诸侯。自太伯作吴,五世而武王克殷,封其后为二:其一虞,在中国;其一吴,在夷蛮。十二世而晋灭中国之虞。中国之虞灭二世,而夷蛮之吴兴。”根据《论语.微子》前言所述之伯夷叔齐,可以推断此处的虞仲应该是指仲雍。《四书集注》朱子亦认同此观点“虞仲,即仲雍,与大伯同窜荆蛮者。”

这里的关系有些复杂,需要整理。《史记.周本纪》中的太王是周朝君主的先祖姬亶(音但)父,又称古公亶父,其妃太姜生太伯,仲雍和季历。季历的妻子太任生子姬昌(即周文王),太王认为姬昌会光大本族,所以决定将王位传给三子季历。于是长子太伯,次子仲雍就离开本族,前往当时的蛮夷之地“荆蛮”去开拓发展,并建立了吴国。季历在征讨戎族时立有战功,受到商朝君主文丁(纣王的父亲)的猜忌,先被嘉奖,然后被囚禁至饿死。后来武王伐纣成功,他找到两位伯爷爷的后代,自己的侄子周章。此时周章已经是吴君,所以武王就在原地封他为吴国的诸侯,同时将他的弟弟虞仲封为虞侯。虞国的封地在今天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一带,而周武王的都城在丰镐,即陕西省西安市。从地图上看,西安到平陆只有100公里左右,且运城附近无险可守。这样来看,说不定是武王借封太伯,仲雍之后的名义,将具有一定实力的吴君周章的弟弟放在周都附近作为人质。虞国自成立以来一直实力弱小,后为晋文公所灭。后世对太伯的“三让”有多种说法,多数没有注明出处,我有时间要细细考证。

《中国哲学史》读书笔记39

2011年8月8日 没有评论

《论语.微子》有云: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伯夷,叔齐是商朝末年孤竹国(唐山市附近)国王的长子和三子(二子名曰亚微),国君意欲将王位传为三子叔齐,伯夷不想因此而使兄弟反目,而叔齐亦不想违反“立嫡长子”的古训,所以双双出逃到西周。后因劝周武王伐纣无效,两人愤然立誓“不食周粟”,然后隐居到首阳山上,最终饿死。多年前我读过鲁迅先生写的白话小说,其中先生认为伯夷叔齐懦弱虚伪,迂腐至极。我当时受鲁迅的观点所影响,也认为这两位兄弟十分愚蠢。现在写到此处,认真一琢磨,有了些新的想法。孤竹国君不遵守古训,非要传位给三子,在当时看来,因为有导致兄弟武力争夺王位的可能,所以这个决定是不利于国家稳定的。长子伯夷,看到父亲坚持如此,自己也无实力去推翻此决定,为了保住性命,出逃是最为可行的方法之一;三子叔齐,还没有继承王位,就变相(非其本意)把大哥“逼迫”逃走了,自己在民众中的威信是受损的。如果叔齐武力镇压反对者,那么可能会给其他国家出兵侵略孤竹国的口实,如果叔齐不采取措施,那么他的王位始终是言不正名不顺,政令可能无法得到各级的认真执行。叔齐是个聪明人,但是他也是个缺乏政治手腕和决心的人,所以逃避成为解决所有当前烦恼的最佳途径。由于伯夷叔齐的出逃,亚微得以顺利即位。亚微是不太愿意哥哥和弟弟回国的,于是他可能想了一个绝佳的方法,让人四处宣扬伯夷叔齐互相谦让,然后相约逃跑的故事。在成就两位的名声之后,自己博得贤明的美名,而更关键的是彻底堵死了让伯夷叔齐回国对自己形成威胁的可能。孤竹国发生的事情,我并不认为是什么美德,这实际上是一则君王家庭的悲剧。“不食周粟”,不应被字面的“食”所局限,我认为是伯夷叔齐不愿出仕,决意隐居的心情写照。两位隐居之时年事已高,自己无法耕种畜牧,只能靠野菜树皮维持,饿死的结局是可以预料到的。伯夷叔齐的做法虽然有些“迂腐”,但比起那些敷衍趋势之人,还是显得颇有气节。

《中国哲学史》读书笔记38

2011年7月21日 没有评论

《论语.子罕》有云,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以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四书集注》曰,可与者,言其可与共为此事也。程子曰:“可以共学,知所以求之也。可与适道,知所往也。可与立者,笃志固执而不变也。权,秤锤也,所以称物知轻重也。可与权,为能权横轻重,使合义也。杨氏曰:“知为己,则可与共学矣。学足以明善,然后可与适道。信道笃,然后可与立。知时措之宜,然后可与权。”洪氏曰:“《易》九卦,终于《巽》以行权(巽,音逊。八卦之一,风;古通‘逊’),权者,圣人之大用。未能立而言权,犹人没能立而欲行,鲜不扑矣。”程子曰:“汉儒以反经合道为权,固有‘权变’,‘权术’之论,皆非也。权只是经也。自汉以下,无人识权字。”愚按(紫阳先生说),先儒误以此章连下文‘偏其反而’为一章,故有反经合道之说。程子非之,是矣。然以《孟子》“嫂溺,援之以手”之义推之,则权与经,亦当有辩。

我认为《论语.子罕》中的这句话重点在于最后的“权”。要在人类群居社会中生存,必须得学习;既然是学习,那么就得明确目标和方向,做到有的放矢;目标明确了,需要的是认真执行和坚持不懈;而在此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进行调整,不要固执呆板行事。权,就是进行调整的分析过程:根据各因素的影响大小,仔细思考和评估。明确学习动机和目标,看似不难,实则大多数人较难做到;愿意付出努力坚持去学习,那更是难能可贵。可是不能因为“难能可贵”就掩盖了其隐藏的危机。学习动机和目标可能会受到时代变化的影响而发生改变(或大或小,或在广义上可以认为不变),如果还是坚持原来既定的方案去做,那么即使能达到原来设定的目标,也是无法满足当前的发展的,反过来与学习的动机相悖。学习就是为了能在变化纷纭的社会中生存,即使是学一门技艺(假设为道),这门技艺也必然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更新和变化的,所以学习者必须得根据这些实际情况做出适合自己状况的调整,否则即使达成“设定目标”,也是落伍于社会的。上面提到的都是变化或可能发生变化的东西,那么其中有没有不变的东西呢?我认为是“立”,即保持对学习的热情和兴趣,坚持研究探索的学习态度。即学习的内容是可以变化的,而求学孜孜不倦的态度和精神是可以不变的。如果不能保留学习的兴趣和探索的热情,那么就如上段中洪氏所言,“犹人没能立而欲行”,就免不了“鲜不扑矣”的结局。当然,即使学习的内容可以变化,如果变化过于频繁,那么再有学习热情和探索兴趣也不能有所成就。“权”的重要性在这里就表现出来了:“权”(衡)学习内容的变化。还是拿洪氏的例子来说明,人有了决心站起来,并准备开始行走,可是这一路上有深渊,泥潭,如果不加变通,那么就会陷落到深渊和泥潭的困境;只有时刻保持“权”,遇到这类障碍能想到方法去变通和解决,才能继续走下去。说到这里,我要补充“立”是不变的一个前提框架,这是一个良性的学习循环,最终能有所成就的情况。这种说法是比较狭义的,因为人的学习热情实质上是变化的,不可能一直保持一致。或者说我所定义的是这种实质上变化中相对平稳的一些变化区域,可以认为是“不变”的。我并不认为学习热情持续高涨是好事情,因为高涨的结果可能会是极为广泛的兴趣分散了应该在某项中专门投入的足够精力,而且很可能出现缺乏计划性的情况(我认为计划很多,也是缺乏计划的表现)。现在社会中的“权术”和“有权”两词。“权术”,按照上文的分析,可以理解为“分析处理能力”;“有权”,指这个人在进行分析决断时,可以比别人选择更多的参考因素。“有”的不是“权”,而是影响分析时参考因素范围大小和决策资源的多少程度。

《中国哲学史》读书笔记37

2011年7月20日 没有评论

《子罕》,取自该章首句“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子罕并非人名,罕,少也。程子曰:“计利则害义,命之理微,仁之道大,皆夫子所罕言也。”《论语.子罕》有云:“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四书集注》曰:“绝,无之尽者(极致的无)。毋,《史记》作“无”是也。意,私意也。必,期必也。固,执滞也。我,私己也。四者相为终始,起于意,遂于必,留于固,而成于我也。盖意,必常在事前,固,我常在事后,至于我又生意,则物欲牵引,循环不穷矣。”我的理解是,意即最初萌发的想法和念头;必,下定决心去达成此事;固,在实现的过程中坚持不放弃;我,欲望的不断膨胀。无论私意或其它“非私意”,都是在意必固我依次并循环前进的,而且做成某件事情也必须按照这个顺序来进行(规划,计划,执行,总结)。为什么圣人要绝此四者呢?

我的理解是,孔子所要表达的是希望人们在这四个过程中依照儒家思想的大框架去认真分析形势并进行调整,而不要不加思索,或违背该标准去做事情。孔子一直提倡“真性情之流露”,那么首先什么是人们的真实想法?什么样的想法才叫真实?只有清楚这个问题才能定义“真性情之流露”。我认为脑海中突然一闪而现的念头,不应该称为想法(狭义的想法)。这种念头,往往未经认真思考,没有参考和评估客观条件而产生的原始思想。我不否认它的真实性,这的确是真实存在的念头。但是这就是“真性情之流露”吗?我觉得是“真实存在的原始思想”更为贴切。人的大脑是个非常复杂的机体,一旦产生某种念头,跟着会有诸单元对此念头进行分析。这些分析单元又得从记忆单元中取出经验来做参考,这个经验即包括对事情的评估和预测种种加工,这种加工或多次加工后形成的结果,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想法。“真念头”即使流露出来,也不得不在后面某时间点再次进入前述加工阶段形成想法,而“真想法”是可以能指导自己付诸行动的东西。人的禀赋不同,大脑所产生的念头也是千奇百怪,那么什么是真性情呢?念头可以不一样,但是加工的环节是可以有部分相似的。比如分析的方法可以通过平时的训练养成,参考的经验(社会道德体系,科学知识等)可以通过日常学习积累,最终的结果即为想法,想法即为“性情”之体现。我陷入了一个更奇怪的问题,性情有真假之分吗?同是经过真实大脑处理所得的结果,以什么标准来判定孰真孰假?我们有时说某人“很假”,参考的是个人立场的道德评判体系;而站在这位被指着“很假”的某君立场上,他的“假”也是实存的真了。类似,孔子所言“真性情之流露”的“真”,是需要符合儒家标准的。也就是说,加工单元和参考单元必须要有某些标准的儒家思想模块,这样出来的结果才能被算成是“真”。又比如,将一张房屋的图纸比做最初的“念头”,经过施工队(大脑)加工后,得到的建筑是想法。如果这个施工队是个野鸡班子,做出一栋只有正常比例的一半的“小房子”,这个房子是真实存在的不假,可是这样的房子能真正的满足人们的居住吗?所以孔老师就说,施工队要规范化(本文开头所引述的“四绝”即是施工队规范的具体描述之一),只有这样才能尽量保证做出来的房子是正常比例,而且能让人们去居住的。这里的真,就比较接近广义上的真了。

《中国哲学史》读书笔记36

2011年7月19日 没有评论

冯友兰先生认为,宋明道学家陆王一派,假定人本有完全的良知,假定“满街都是圣人”,故以为人只须顺其良知而行,即万不致误。对于陆九渊和王阳明的学说,我知之甚少,不清楚这两位思想家假定“性本善”的依据是什么。但是我觉得“满街都是圣人”是缺乏客观性的。普通人和圣人的欲求必定是有差异的,况且什么是“良知”这点在不同的时代和背景下的定义也是不尽相同的。隐约觉得陆王心血可能与释禅之道有所联系,此点需要待以后阅读一些相关书籍后再做深入分析和评判。冯氏继续讲到,孔子初无此意。人之性情之真的流露,本不必即可顺之而行而无不通(此句比较绕口,我理解为人之真性情流露,并不是顺之就能行得通的)。故孔子重视“克己复礼为仁”。然礼犹外部之规范。除此外部规范外,吾人内部尚且有可为行为之标准者。若“能近取譬”推己及人。己之所欲,即施于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则吾人之性情之流露,自合乎适当的分际。故“直”尚有行不通处,而“仁”则无行不通处。故仁为孔子“一贯”之道,中心之学说。我在想“己之所欲,即施于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始思想动机是什么,因为从冯氏的观点来看,更像是为了“行得通”。那么“行得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会不会有自私自利的因素掺杂在里面?如果仅停止在能“无行不通处”的层面,而不去想上面的问题,那就可能只重视了外在的形式,而忽略或放弃了其本质。我和冯先生在此观点有所分歧,我认为孔子提倡行“仁”,是希望通过这个过程激发人们进一步去了解和探索宇宙的真谛。天下之事,从无某种定论可以行通或行不通的。中国两千多年历史,并且高度发达的儒家文化,发展上上世纪,还不是被西洋的坚船利炮给轰开了国门。当然这里面有无数的其他历史原因,但是在我看来,日趋保守和个人功利的儒家思想是最主要的几个原因之一。

孔子认为仁为人之全德的代名词。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中国历史,从宋辽金时代开始,几乎历朝历代都有一位皇帝的庙号为“仁宗”。宋朝有宋仁宗,辽国有辽仁宗,西夏有夏仁宗,元朝有元仁宗,明朝有明仁宗,清朝有清仁宗,除了金朝没有此庙号,而金朝皇帝的谥号中是多带仁字的。宋仁宗是首位得此殊荣者,其后才有辽仁宗和夏仁宗。其原因我想大致如下,北宋开国后不久,理学蓬勃发展,其思想慢慢影响到邻国,甚至可能推动了辽金夏的进一步汉化,所以辽夏两国也认为“仁”是最高的赞誉之一。那么究竟需要什么资格,才能称做“仁”呢?先假定排除臣子们拍马屁的可能性,能得到“仁”的庙号的皇帝或国君通常是在位期间基本无大战事,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与民修养的。这两点说起来简单,可是要真的能做到,靠的不仅仅是皇帝个人的能力,还要看看历史给予他的运气了。

《中国哲学史》读书笔记35

2011年7月18日 没有评论

“为仁之方”在于“能近取譬”,即谓为仁之方法在于推己以及人也。“因己之欲,推以知人之欲”,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即所谓忠也。“因己之不欲,推以知人之不欲”,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所谓恕也。实行忠恕即实行仁。这里是隐藏着一个问题:人之所欲是否相同?答案肯定是不确定的,在某种条件下成立,在某种条件下不成立。假设有位商人企图向海瑞海青天行贿,商人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而海大人是那种宁死也绝不收取账款的人。商人求的是利,而海大人则求的是正理名教,他们的欲望明显是不一样的。我认为这里的“欲”大多是私欲,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起到对事情发展的预测起到参考作用,同时也有可能将一己之阴暗不可告人的“私欲”扩散开来,甚至也有可能对他人的思想造成禁锢。我记得小时候看过一个成语故事,有位渔民冬天在湖里打鱼,由于身体长时间处于运动状态所以觉得有点热,就脱掉了外衣。这时,他想既然这么热,船仓里的小宝宝肯定也会觉得热,于是进去帮小宝宝脱掉了外套。又过了一会,他干得满头大汗,索性连内衣也脱了,同样他也帮小宝宝把内衣脱了。等他做完手工的工作回到船舱休息时,发现小宝宝都快冻僵了。可见,“己之欲”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作为决策和行动的首要因素。孔子肯定知道这点,那他为什么要这样说呢?这里要看看他说的主语。孔子说的是诸如尧舜之类的圣人,而圣人是通宵世间万物的,所以他们“必定”推知“人之欲”。此言经后世流传,人们往往忘记了原有的主语,而把自己或别人放在此主语位置上,无视自己和圣人之境的差别,所以得到的结果也是与孔子此言相差较大的。同样对于后面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是此理。如果“不欲”后面是社会观点中普遍认为的“坏事”,比如犯罪,那么这句话是可以说的通的;如果后面是“好事”,比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仗义执言呢?那么这句话就有些消极了。当然,圣人们从来都是做好事,做正确的事情,他们怎么做都是行得通的。而对于普通人,只能将此作为参考,不能因其妄做决策了。

刚才在找本篇标题图片时,看到网上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解释为自己不想别人用什么方式对自己,就不要用这种方式去对别人。我不太认同这种带有西方生活哲学的解释。孔子这番话是对子贡问仁的回复,将”不欲”理解为不想去做的事情,不要别人去做。在当年社会化分工极为细致的情况下,有的人恰恰是依赖于另一部分人“不欲”去生活的。有人可能说,我之所不欲,并没有强加给他们呀,我并不需要为他们承担什么责任,一切都是他们自己选择的。可是,这种“不欲”也是一种人为的欲望。选择的真正起点应该是“欲”和“不欲”的首次区分。而区分的标准,往往是脱离了社会道德标准的,一念之间所形成的。这个问题我还得好好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