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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荷蓧丈人’

《中国哲学史》读书笔记42

2011年8月16日 没有评论

《论语.微子》中有段著名的子路见荷蓧丈人。蓧,音掉,古时一种竹编的农具。原文如下: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隐者也。”使子路反见之。至则行矣。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四书集注》中的部分解释为,“五谷不分,犹言不辨菽麦尔(菽,音叔。豆的总称;菽水,泛指粗茶淡饭,用以指对父母的奉养),责其不事农业而从师远游也。植,立之也;芸,去草也。子路知其隐者,敬之也。孔子使子路反见之,盖欲告之以君臣之义。而丈人意子路必将复来,故先去之以灭其迹,亦接舆之意也(接舆,楚国人,姓陆名通,字接舆。昭王时政令无常,乃被发佯狂不仕,时人谓‘楚狂’也)。子路述夫子之意如此。盖丈人之接子路甚倨,而子路益恭,丈人因见其儿子焉,则于长幼之节,固知其不可废矣。故因其所明以晓之。伦,序也。人之大伦有五: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是也。仕所以行君臣之义,故虽知道之不行而不可废。然谓之义,则事之可否,身之去就,亦自有不可苟者。是以虽不洁身以乱伦,亦非忘义以殉禄也。范氏曰:‘隐者为高,故往而不返;仕者为通,故溺而不止。不与鸟兽同群,则决性命之情以饕富贵。此二者皆惑也。是以依乎中庸者为难。唯圣人不废君臣之义,而必以其正,所以或出或处而终不离于道也’。”

子路性格极其刚猛,遇到有人批评自己的老师,不仅没有动手打人,还能“拱而立”,这中间甚为有趣。孔子思想存在着不重视甚至是轻视农业生产的地方,这些在平时的授课中必然会影响到周围学生。可以据此设想,在当时孔门弟子的心中,农业生产者的社会地位是较为低下的。子路寻找老师的时候,恰好看到路边的老农,想必语气不会太客气。没想到的是这位老农竟然语出惊人,而且很明显可以看出他不仅对子路无礼的言行有些生气,而且他是子路的老师孔子是有一定了解的。子路意识到自己遇到一位隐士了,如果要和对方强辩,凭借自己当时的水平不一定能说服对方;如果走,那么传出去(不知道子路身边是否还有其他的同学),可能会让师门蒙羞;那么较好的方法是,留下来听听老者还有些什么话说,看看老者是什么来头,摸清其底细,然后一并回去转达给的老师。虽然现在“打不赢”,至少可以为老师“刺探或收集”一些有用的情报吧。于是,子路(至少是)外表恭恭敬敬地站在一旁。老农可能准备好和子路吵一架,或者是辩论一番,在批评完老师后就采用更为挑衅的方式:自顾自的除草去了。子路的表现反而让老农显得有些吃惊,甚至是缺乏准备。自己在田间劳作,旁边几个儒生恭敬站在一旁,别人看了还不知道是什么回事;而且让别人总是盯着自己的那种感觉也不好受,怎么办呢?天色不早,索性请他们去家里吃个便饭和留宿一晚。老农想必为好客之人,“杀鸡为黍”地款待子路们。后来主宾把盏交被,相谈甚欢。子路可能知道了更多关于老农的事情。第二天告辞后,子路追上了孔子并告知昨天发生的事情。当时的情形有可能是,孔子沉思片刻,然后问:“老者的两个儿子是否和你打了招呼?”子路说是,然后孔子说:“他们还没有忘记长幼之序。也就是说他们有可能知道其他的人之大伦的。只知长幼,而不出仕以成君臣大义,这也是不对的。人如果不隐居山林与鸟兽为伍,就必须得接受在群居社会生存的现实。虽然总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是并不能因为困难就放弃对社会的希望。放弃容易,入仕困难。困难的事情往往是相对正确的选择。这就是我们能驳倒他的理由。”子路面有喜色,“老师,还是您眼界高。我昨天一句反驳的话都没有想出来。”孔子说:“你昨天一句反驳都没有说?”然后沉吟片刻说:“我能想到这点,他必能想到这点。你已经知道他的住处,他的遁世隐居生活不会像往常一样了。这位老者现在很可能已经离开原来的住处,另找清静之处了。”写到这里,我在想,荷蓧丈人既然决定过着隐居的日子,何必开始时为子路一时言语冒犯做口舌之争呢?估计年轻时也是入仕之人,后来受到打击或者挫折才归隐于山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