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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理解与陈述

2012年11月19日 17点16分 发表评论 阅读评论

如果要说明某种事物,最容易的方式是判断它和其他事物的不同。比方说,在一堆彩色积木中要说明某个红色的圆形积木,人们最初的印象是它的颜色与其它积木的颜色和形状不同(红色和圆形)。“这个东西就是红色的圆形积木。”这句话通过判断的方式来确定说明的类型,因为红色和圆形都是固有的特性,它们在人的视觉系统中很快与其他的积木分别开来。另外,还可以很容易地说明这块积木的尺寸、木质以及生产日期和地点。通常意义上,这样的定义是被接受的。但是,再次认真看看这个问题,我们真的说明了事物的本身吗?颜色、尺寸、大小、生产地点和日期,这些属性都是与其它事物区分的界限。界限不是事物的本质。人们往往热衷于对界限的探索,忽视了对其本质的研究(可能研究一块积木的本质是件很无聊的事情)。这种选择是因为人们更容易找到界限,所以更愿意去做此类工作。试想,当这个物体在工厂烘烤未干的油漆时,它是积木吗?当这个物体被放置在柜子底下垫脚的时候,是不是应该被叫做“垫木”或者“垫块”?我们可以想到很多这种“无厘头”的问题,这些都可以增加对本质的理解。大家都不会这样去做,因为既然是“无厘头”,何必要花精力绕弯子。真理在这种近乎于逃避的思维中被错失了。理解是件困难的事情,需要更加严肃的思考和分析。好,我理解了不少,是否到这里就够了?不够。因为还未解决最开始对事物的说明问题。将思考后的内容,以及之前对界限的描述结合起来,进行综合的陈述,这才是真正需要去做的,也是最难的。之所以称之为最难,是因为结论是所有僵死的共相,而过程还在因为某个结果不断变化。精力应该放到对结果以及结果连带过程的研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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